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简介
丽江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是经原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省第一个以湿地命名的自然保护区,由拉市海、文海、吉子水库、文笔水库四个片区构成,法定总面积公顷。
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丽江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核心区面积为公顷,季节性核心区面积为公顷,实验区面积为公顷。
按片区划分:拉市海片区面积为公顷,核心区面积为公顷,季节性核心区面积为公顷,实验区面积为公顷;文海片区面积为公顷,季节性核心区面积为公顷,实验区面积为公顷;吉子水库片区面积为公顷,季节性核心区面积为公顷,实验区面积为公顷;文笔水库片区面积为公顷,全部为实验区。
保护区涉及拉市、白沙、太安、黄山4个乡镇,9个行政村,55个自然村,居民户,人。
拉市海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高原湖泊,黑鹳、黑颈鹤、中华秋沙鸭、海菜花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
由于其特殊的生态服务功能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年被列为“全国野生动物科普教育基地”、“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西南高原湿地环境教育基地”。
云南丽江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
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开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之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季节性核心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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